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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67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汕尾市市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6月2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6月3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考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6月13日--14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
  (一)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2014年10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新大纲。
  (二)取消免考政策,所有考生应一次性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
  (一)、考试模式。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计算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和考试结果,暂不提供成绩复查服务;
 (二)、考试时长。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三)、成绩合格标准。每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各考试科目应当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通过,单科合格成绩不滚动计算。
  四、报名及考试流程
  考生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210.76.65.189:8080/gdkjcms/)考试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所属地市(汕尾市)--所属区域(汕尾市市辖区)--考试名称(汕尾市直2015第一期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名称(汕尾市财政局)。
 (一)、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报名确认。考生在确认时间内持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后不得修改;
 (三)、报名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请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确认成功后在2015年6月8日—12日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入场考试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如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于考试前及时到市会计科进行更正,各考生具体的考试时间请参阅准考证。
 (五)、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2、准考证纸质版。
 (六)、交卷确认成绩。考试结束交卷时电脑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七)、考试结果公布。我局将于完成本次考试工作后集中公布考试结果。
  五、参考教材
  考生可参考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确保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以及上传相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且真实有效,如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这几项内容与所携带证件内容不相符的,不予进场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办公大楼后门对面一楼),咨询电话:3324857。
更新时间2023-02-21 08:56:0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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