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考试动态 >

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三、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闁靛棌鍋�

闁靛棌鍋�

闁靛棙鍔曢崢銈囨嫻閿濆拑绱i柡鍕閹蜂即鎮ч崼鐔哥秬閻犲洤鐡ㄥΣ鎴﹀Υ閿燂拷
闁哄牜鍓涢悵顖炴焾閵娿儱鐎诲ǎ鍥e墲娴煎懘寮堕妷锔剧埍濞存粌绨肩花浼存嚂閺冨倻绉归柨娑虫嫹閻庣數顢婂ù鍡樻姜閻e本鐣卞ǎ鍥e墲娴煎懘骞嬮幋婊勭拨闁告梹绋掗惇浼村冀閸ャ劍顫栧ǎ鍥e墲娴煎懘鎯冮崟顐㈡瘔濠㈣泛瀚哥槐锟�闁瑰瓨鍨冲⿰鎴犱焊婵犲洤娅㈠ù锝嗙矎閳ь剙鎳愬▓鎴︽偋閸喐缍€闁戒焦銇炵紞鏃堝级閸愯法绀�閻庝絻顫夐崹婊勭椤掑啯绁弶鐐垫櫕濞堟垶绌遍埄鍐х礀濠碘€冲€瑰﹢浣割嚕閸屾繍鍞撮柟瀛樼墬濠€浣圭瑹閸偅缍€闁瑰瓨鐗炵换姘枖閺囨矮绻嗛柟顓у灥椤曨剟宕f繝鍐╊槯闁艰鲸姊婚柈鎾箣閹存粍绮﹂柨娑樻湰濠€鎵博濞嗗海绐楃紒鏂款儏瀹撳棝宕氶悩缁樼彑闁挎冻鎷�閻庣數鎳撶敮顐﹀礆濞戞ê鏁堕悗纭咁潐閸ㄦ粍绂掗浣稿Ы闁规澘绻戦弫顔界濮椻偓閳ь剙鍊哥紞瀣儍閸曨厐褰掓煀椤掑﹦绀�闁艰鲸姊婚柈鎾棘閻熸壆纭€闁挎稒宀搁崑鏍ㄧ閿燂拷:webmaster@jscj.com闁靛棌鍋撻柣顫祷閻︿粙鏁嶉敓锟�4008816886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1 09:38:23【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婵烇綀顕ф慨鐐碘偓骞垮灪濠€鍥ь嚗椤旇绻�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